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第二十条及《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59号)第十九条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处将于2023年5月初派出审计组,对学校场馆中心2018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要事项延伸审计至其他方面。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人:谢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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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审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