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做实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工作

作者: 时间:2022-07-08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2022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结合审计项目的实施,对6家省直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对10所省属高校进行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发现,部分部门单位存在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体制机制尚需优化完善、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内部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展等问题。对此,省审计厅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

一是立足夯实基础,以查帮促“固本强基”。由厅领导带队赴有关单位召开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进点会、反馈会,开展现场检查等,持续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各部门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规定》中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运用等重点内容纳入检查范围,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工作内容,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多维度掌握了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二是立足长远建设,完善体制“深根固底”。持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推动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机制,督促落实成果运用机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单位考评及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统筹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发挥最大监督效能。针对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力量普遍薄弱、内部审计项目主要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实施的现状,省审计厅将重点对各部门单位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项目进行检查,深入揭示其审计项目内容单一、问题定性不准、审计深度不够、事实表述不清以及单位对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缺乏质量管控等问题,推动从质量控制上做深问题查证。针对不同行业重点业务、关键环节,推动由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类型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内部审计覆盖面,切实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效能。

三是立足源头治理,“治已病、防未病”。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刚性,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发送整改函的方式告知被检查单位,要求其及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动态跟踪,重点关注整改实效,适时开展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回头看”。宏观把握发现问题,重视源头治理,及时梳理并汇总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供省直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达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