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对本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采购项目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本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十一)协助校长督促落实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综合审计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学校有关干部经济责任、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审计,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校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负责对内部审计报告、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有关审计材料进行复核和质量监控;负责审计档案的复核和归档。
财务审计工作职责
负责起草学校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 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负责学校所有银行对账单的审核;对学校及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负责涉及学校经济类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参与有关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的审计档案归集整理。
工程审计工作职责
负责起草学校有关工程审计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学校基建工程、修缮工程的立项、招标、施工实行跟踪审计,对工程相关的经济事务与合同进行审计;参与学校基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参与标底(控制价)的审核与确定事宜;负责学校基建和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和复核工作;负责对中介机构跟踪审计的监督考核;负责工程审计的审计档案归集整理。